摘要:今日(9月28日)大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1.吃“鸡块”查出酒驾,谎话司机被抽血检测现形酒驾被查,这名司机开启了表演模式,面对交警信誓旦旦否认酒驾,连称只是吃了鸡块。直到带至医院抽血检验,面对检测结果才认了怂,交代了酒驾的...
今日(9月28日)
大名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曝光
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1.吃“鸡块”查出酒驾,谎话司机被抽血检测现形
酒驾被查,这名司机开启了表演模式,面对交警信誓旦旦否认酒驾,连称只是吃了鸡块。直到带至医院抽血检验,面对检测结果才认了怂,交代了酒驾的事实。
9月18日晚上21点40分左右,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韩道中队民警在北京路进行酒醉驾专项“夜查”,当对一辆小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人有酒驾嫌疑。询问中驾驶人却坚持说自己累了,头有点晕,没有喝酒,更总不愿意进行酒精检测。
在民警多次劝说和引导下,该男子才酒精呼气检测成功,测试值达到3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面对这一检测结果,驾驶员杨某某表现得非常激动,坚称自己晚上吃了“鸡块”并没饮酒,抵赖表示“不信”检测结果。民警告知其如果不承认或不相信吹测结果,将对其进行抽血检测时,杨某某仍软磨硬泡,不承认酒驾事实。为彻底揭穿该人的“谎言”表演秀,民警随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
经检测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9mg/100ml,已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将被处以1000元罚金、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处罚。看到检测结果,驾驶员杨某某果然不淡定了,只好承认自己晚上吃饭喝了啤酒。
经过询问得知,杨某某在干活后跟朋友吃饭,觉得喝一瓶啤酒没什么大碍,就酒后开车从大名县城准备回馆陶县老家,“不巧”就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企图表演吃“鸡块”蒙混过关,没想到抽血检测彻底揭穿了谎言,只能对自己酒驾行为懊悔不已。
2.既危险又违法!货车挂车内坐着11人
近日,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持续开展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违规载人、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9月19日上午,大名大队铺上乡镇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常元公路沙圪塔镇路段时,发现一辆货车车厢上满载穿红衣服的群众,民警立即对该车予以拦截进行安全检查,要求车厢人员全部下车接受教育,保证人员安全。
经现场民警核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3人,分别是驾驶员1人,驾驶室1人,车斗内乘坐11人。据该货车司机王某称,车上身穿红衣服的人都是去前面村庄婚礼现场搞庆祝的“鼓乐队”人员,由于婚礼即将举行,为尽快赶到现场,图一时便利,就把所有队员和鼓乐表演器材一同载于货车后方车厢。
中队民警就货车载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对驾驶员及乘车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述了外地货车载人事故的真实案例,告知“鼓乐队”人员货车车厢没有安全防护设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非常严重。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王某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王某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违法行为,现场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和保证,并立即对“鼓乐队”人员进行安全转运,消除了交通隐患。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货车后车厢内违规拉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遇到特殊路况,颠簸或者急刹车极易将人员甩脱至车外,造成人员伤亡。提醒广大交通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
3.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轿车、电动自行车互不相让,出事故双方一起“买”单
行车在路上,安全第一位。不管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在行经路口或转弯时,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日前,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就处理了一起轿车、电动自行车互不相让、未提前减速造成的交通事故。
8月15日14时20分许,男子谷某驾驶冀D0****号牌轿车沿兴大街道路自南向北行驶途中,至某小区门口时,恰好小区内小伙王某某骑两轮电动自行车带王小某出行至此,当王某某驶出小区大门进主路并准备转弯时,正好遇到谷某车辆经过,由于双方速度太快,躲避不及,轿车、电动自行车发生侧面碰撞,电动自行车摔倒时造成乘坐人王小某摔倒受伤。
经大名大队事故民警进行调查取证,谷某驾驶轿车行驶途中行驶时,未注意到前方小区门口随时会有车辆驶出情况,而王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驶出小区准备拐弯,也未对拐弯方向来车注意避让,另外,双方行经路口时均未采取减速措施,轿车、两轮互不相让的局面致使两车相撞。 经认定:事故双方驾驶人均有“行经路口时未提前减速慢行、对其他车辆行人未注意让行”等行为,在该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两人都要为该事故后果“买单”。
通过该事故责任的认定,也为经常骑行电动自行车人员认为是事故中“弱者”的意识,敲响了安全警钟,同时提醒所有驾驶人:上路行驶,应时刻牢记“文明驾驶,减速让行”。
4.两电动车相撞 不戴头盔均受伤送医
近日,大名县乡村公路九里沟路段发生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两辆非机动车相撞,因骑乘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摔倒路面时头部着地受伤,导致二人都曾陷入昏迷。这起事故再次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这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保障。
事故发生在6月18日上午9点多,在大名县乡村公路九里沟路段附近。张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沿路由东向西行驶,在向南左转弯时,遇上了骑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直行的陈某,躲避不及发生碰撞,二人车辆受损,并同时摔倒。看到二人都摔得不轻,群众及时报警和报告120前来进行急救。
经检查,事故中因张某和陈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摔倒时头部着地,都曾晕厥数分钟,还造成张某头脸部多处擦伤出血,陈某下颌部摔破,并磕掉了两个牙齿,后都被120送医治疗。在这起事故中,双方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未减速,互不相让造成碰撞摔倒,而因均没戴安全头盔,又加重了头面部受伤的结果,警示所有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应引以为戒。
大名交警提醒:安全头盔之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就犹如安全带之于汽车驾乘人员,是生命的保障。
5.男子不戴头盔驾驶摩托撞上转弯车,头部受伤
日前,大名县常元公路上发生一起摩托车、轿车相撞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贺某和乘坐人童某某摔倒,因二人均无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受伤一起被送进医院。当天下午16时50分许,林某驾驶一辆黑色冀DV****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常元公路马头村北路段时,在未观察后方来车情况下,忽然左转掉头。正在这时,同向北行驶的贺某驾驶摩托车刹车不及,直接撞上轿车左侧车门,贺某和乘坐人童某某二人摔倒受伤。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接警后迅速出警处理,经调查发现,林某驾车忽然掉头时,后方贺某来不及反应,直接撞上轿车左侧,使轿车车门凹进一大块,摩托车也险些冲进驾驶室。
事故发生时,摩托车驾驶人贺某及乘坐人童某某摔在公路上。由于二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均多处受伤,被及时送医治疗。经检查无生命危险后,也吓得不轻,均表示以前觉得戴安全头盔太麻烦,没想到“今天被撞险些要命”,再也不敢无头盔驾驶摩托车上路了。事后,轿车驾驶人林某认识到在公路上未观察后方情况、随意掉头带来的危害,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驶。
6.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马上戴”不是借口,男子不戴头盔被处罚
5月11日,一男子骑行电动三轮车上路,明明自己家中有头盔,却不随身佩戴,究其原因竟是嫌碍事,被民警遇到立即教育处罚……
当日上午8时许,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铺上中队在县乡道开展“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治理行动,在常元公路沐浴庄路段处,遇到一男子骑着电动车缓缓驶来,没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遂将其拦停查处。当问其情况时,该男子竟说“有头盔”。民警便向其询问:“既然有头盔,为什么不佩戴呢?对自身也有保护呀。”男子却说:“俺是做生意的,经常戴着碍事,一会儿马上戴。”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不要经常以“马上戴”为借口,其实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头盔真正佩戴在头上才能保护自身安全,你眼里的“塑料壳”,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却是一道“保命符”。男子表示以后上路一定会戴好安全头盔,对今天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受到“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诚恳接受。
7.面包车超员被查 车主质疑“总不能把孩子扔掉吧”
车辆超载是违法行为,出事故危害极大。近日,一辆面包车超员被查时,车主竟质疑:多出来一个孩子总不能扔掉吧?让执勤的交警哭笑不得。
3月7日,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万堤中队民警在大街镇鱼营村路段执行乡村道路安全巡查时,看到道路上一辆冀A牌照面包车由西向东向卡点驶来。该车见前方有民警检查,却想拐弯驶离,被民警及时指挥拦停。
检查发现面包车内坐满了人,一位女子直接坐在地板上,车后座下还“塞着”好多工具。核载5人的面包车,共拉了两个成年人和4个儿童共6人,超员达百分之二十。民警当即按照法律规定对驾驶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一听被判定超员要处罚,车主董某和妻子都十分不满:“俺刚从外地回来,拉的都是俺孩子一起回家,孩子又不占多大地方,总不能半路扔掉一个吧?”
执勤交警当场纠正了夫妻二人的错误思想,超员是按“人头”算,多出来的人没有座位、无安全带,车辆行驶途中非常危险。交通法中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只规定了乘车人“数量”,超员只看车辆核定的载几人,多一个人哪怕是婴儿也不行。
8.“叠罗汉”货车还载人,大名交警及时消除隐患
日前,大名县一男子坐在正被运输的挖掘机上“乱操作”,导致“车载车、叠罗汉”的平板运输货车摇摇晃晃、非常危险,幸被巡逻民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了这一危险行为。
下午16时08分许,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铺上中队民警巡逻至乡村公路大名县东红庙村路段时,远远的发现迎面驶来的冀DJXXXX的轻型平板货车上运载着一台履带式挖掘机,虽然行驶速度不快,但明显受运载挖掘机的影响,致使自身行驶左摇右摆、轨迹异常。错车之间,民警发现后车厢的挖掘机上竟然还有个小伙子正在“操作”,使挖掘机随时有摇摇欲坠的危险。民警随即拦停车辆,对货车驾驶人郑某立和小伙子进行检查纠正。
原来车主郑某立今天是运载挖掘机到附近某处施工的,考虑到路程不远,图方便就让跟车小伙子坐在后车厢的挖掘机上一同前往,谁知在运输过程中,“初学乍练”的小伙子出于好奇,在挖掘机上不小心碰到机关,导致挖掘机来回摇晃,差点出危险。
民警对驾驶人郑某立和小伙子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让其立即消除隐患,在保证运载挖掘机安全的条件下才能继续行驶,并依法对郑某立违法“货车载人”行为给予500元罚款和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驾驶人及小伙子,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安全出行。
9.男子驾车去“算命”,被查后醒悟“算的太不准”
近日,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在例行巡逻检查中,查获一驾车超员男子,被处罚时男子后悔不已,摇头叹气:太不准了,算命真是白花钱! 2月10日上午10时许,正在大名县旧治乡路段维护春节期间交通秩序的大名大队万堤中队民警,看到驶来的一辆白色面包车内人头攒动,疑似超员。该车驾驶人是个年轻小伙,看到警车后竟然想转弯驶离,有躲避检查嫌疑,民警立即上前指挥其停车接受检查。
拦停后发现该晋B2DXXX牌车辆果然已经超员,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载8名人员,超员1人。检查期间,驾驶人尹某某觉得车上只是多坐了一名“小孩子”,民警及时对其进行法律教育,告知其“小孩子也是人,法律规定车辆不能随便多载人”。对其进行处罚时,尹某某对今天的出行非常后悔,极不情愿接受“超员”事实,还莫名其妙说“算的不应该被查啊……”。
原来,尹某某春节期间听说附近有人“算命非常神”,今天专程和家人、邻居一起来“算命”。花了大几百块钱后,被算得“非常好、一帆风顺、四方来财、畅通无阻、大吉大利……”。哪知上路不久就被巡逻民警查到“超员违法”。在民警对其进行“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后,尹某某摇头叹气的直呼:真上当,看来“算命”一点儿也不准!
10.邯郸大名交巡警查处一辆“变色龙”号牌电动四轮车
3月18日,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在路面检查中发现一辆电动四轮车违法,而该车号牌竟然是用硬板纸伪造的,遂被交警查扣。
近日,大名大队在城区开展三、四轮电动车违法整治活动中,执勤交警对过往的电动车逐一进行检查。3月18日9时20分许,交警在大名府路执勤检查过程中,查获了一辆冀DD1***白色小型四轮电动车,该车号牌被交警一眼就认出是“假牌”。按照法律规定,合格的正规四轮电动车应悬挂绿色号牌,而该车却将燃油车上应悬挂的蓝色号牌粘贴在车前,这样不伦不类的“变色龙”号牌上路行驶,只能糊弄外行人,却被执勤交警当场识破。
交警对该车拦截后询问得知,当事人侯某2月份购买了这辆四轮电动车,平时仅在居住小区使用,车身粘贴了小区内部发放的绿色纸质号牌。这几天外出需要使用电动车,考虑到没有正规车牌,担心路上碰到交警,就自作聪明用蓝色纸板自制了一个号牌放在身边,随时出小区就粘贴。
侯某认为只要车前有车牌,被查到的概率肯定很低,自己应该也不会那么“倒霉”,于是侯某便提前把该“蓝色车牌”粘贴于车前,企图混淆交警视线。然而这样奇怪的电动车号牌,上路不久就被巡逻交警逮了个正着,并面临处罚。
交警指出,正规合格的电动四轮车必须办理登记注册上牌后,才能合法上路行驶。交警依法对该纸号牌进行销毁,对侯某驾驶未登记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暂扣电动四轮车做进一步处理。
11.大名大队严查货车违法载人,消除2起重大安全隐患
8月17日下午16时30分许,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金滩镇中队在辖区乡村道路开展整治交通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冀D3****号牌轻型货车行驶在曹口村路段,该车后车厢上竟然挤满了人,遂上前依法将其拦截,发现车上违法载人十余人,随即要求所有人下车现场核查。
经核查,驾驶人是郑某某,该货车核载2人,实载11人,准备去附近工地干活。民警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郑某某依法暂扣车辆,并对驾驶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处罚,让车上人员下车换乘其他车辆及时转运,消除了隐患。
8月21日早上8时50分许,大名大队龙王庙中队在辖区城郊南环路开展整治交通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冀D1****号牌轻型箱式货车行驶在路口,该车后车厢内挤满了人,遂上前依法将其拦截,发现车上违法载人十余人,随即要求所有人下车现场核查。经核查,驾驶人董某某准备去附近工地运送物品,就让工作人员挤在了货车上,该货车核载2人,实载11人。
民警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董某某依法暂扣车辆,并对驾驶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处罚,让车上人员下车及时转运,消除安全隐患。
12.代驾超员,女子“助人为乐”被罚坑自己
7月10日,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民警按照“夏季交通违法整治百日行动”部署,全天候开展路面巡逻巡查行动,严查车辆“双违”和酒醉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当天22时10分许,大名大队李茂堤中队民警在大名府路与元城街口巡查时,查获一辆豫J3****牌照私家车存在超员行为,核载5座却乘载6人,驾驶人竟认为帮忙的“代驾”,被处罚觉得有点冤。
据驾驶人宋女士讲,车上人员是和自己刚才一起吃饭的朋友,饭局结束后,因为朋友喝酒了,就让自己帮忙开车送回家,当上车时才发现车上超员1人,但出于“助人为乐”和一诺千金的性格,自己不好拒绝,就抱着侥幸心理“代驾”上路行驶,没想到不久就遇到李茂堤中队巡逻民警检查。现在超员被查,知道要被扣分罚款,感到非常后悔。却也是有苦难言,表示会吸取教训,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再也不做这种傻事了,真是为了面子坑了自己。
民警及时对其和车上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对该违法车辆驾驶人宋某处以罚款200元和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要求其将超员乘客转运后放行。
13.胆大!酒后上高速
近日,在大广高速大名高速收费站,一名刚下高速的河南小伙被检测出酒驾,而他之所以在大名高速口被查,是因为酒后稀里糊涂地下错了高速。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大名大队民警正在收费站附近进行疫情防控勤务和严查酒驾、醉驾行动。一辆豫EC1×××黑色轿车急速驶出,欲闯过安全检查点,驶出几十米才被拦停。
司机发现是大名交警时,一脸茫然,直呼“我走错站了,不该在这里下高速,马上调头回去”。民警发现小伙子说话时散发着浓重的酒气,检测发现该驾驶员霍某华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79毫克酒精,为酒后驾驶。原来该小伙当天在河南省濮阳市某地喝酒后,觉得晚上高速没人査,便自行开车沿大广高速行驶,准备回安阳市。哪知酒后犯迷糊,到河北大名出口时以为是安阳,就急匆匆地冲下高速,被民警拦停才明白自己下错了高速口,跨省到了河北。
民警依法对“跨省下错高速”的酒驾小伙霍某华扣留车辆、约束至酒醒,对其酒驾违法行为进行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和2000元处罚。
温馨提示:
知危险 会避嫌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大名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