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邯郸市肥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区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4月29日,肥乡区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
邯郸市肥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全区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4月29日,肥乡区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4月30日18时起,全区分区域调整封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分区分级管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辛安镇镇全域和东漳堡镇全域,元固镇前油胡寨村、中油胡寨村、后油胡寨村、谢村、东河头堡村、西河头堡村、李堡村、平庄村、西贤店村、韩庄村、沙窝村等11个村及东河头堡小区、西河头堡小区,西吕营镇程寨村、北屯庄村、南屯庄村、房庄村、南河马村、东吾吉村、西吾吉村、西吕营村、柴庄村等9个村,肥乡镇西关村(部分胡同)、郭家堡村、高庄村等3个村,天台山镇东刘家寨村、西刘家寨村等2个村,城区锦江花园东院、邑城佳苑小区等2个小区由封控转为管控,严格落实“足不出村(小区)”,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区域按照“解封不解防”的原则,所有小区、农村和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实行“一门进出”,严格落实扫行程码、扫健康码、测体温“两扫一测”要求。
二、坚持管住大交通、适当放开小交通。所有人员非必要不来肥、非必要不离肥。确需来肥的,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报备,来肥后严格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政策;已来肥返肥人员,一律按照风险等级和人员类型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特别是不前往14天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地区;确需外出的,须提前向村(小区分包责任单位)和工作单位报备,返肥前向村(小区分包责任单位)和工作单位报备,严格落实有关健康管理措施。区界核酸检测服务点、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卡口严格执行24小时勤务,为通行车辆和司乘人员做好服务保障。区域与邻县(区)搭界沿线村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因就医、参加殡葬、紧急会议等特殊情况确需出入主城区的,按照区防疫办《关于开具进出邯郸市主城区介绍信和证明信的通知》(肥防领办〔2022〕62号)执行。
三、坚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慰问等。电影院、足疗美容、网吧、洗浴、KTV、棋牌室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及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宗教活动场所继续暂不对外开放。继续暂停农村庙会、集市和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内的一切聚集性活动。各类学校、公共交通运营等解封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进行。各镇、村和社区要严格执行区防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婚丧嫁娶等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肥防领办〔2022〕66号)要求,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的原则,提前报备审批、做好登记备案、严格闭环管理,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各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对私自组织或承办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造成疫情输入、扩散、传播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坚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含企业在建工程),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实行封闭管理,员工吃住在单位;不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企业,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在每周一次核酸检测+每天20%人员抽检工作中,突出对新进人员、外地来返肥人员加密检测频次。物资运输、物流快递车辆进出肥乡按照区防疫办《关于启动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的通知》(肥防领办〔2022〕69号)执行。除文化娱乐场所、培训机构外的其他门店可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逐步恢复营业。餐饮饭店通过订单外卖等方式开展无接触配送,暂不恢复堂食。所有医护人员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要严格佩戴防疫面罩、N95口罩、医用手套“防疫三件套”,实现全覆盖。
五、坚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请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遵守防疫政策,不聚集、不扎堆,主动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信息登记等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区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依然艰巨,思想不容懈怠,工作不容放松。守护肥乡一方平安,确保家人身体健康,需要我们每个人贡献力量。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织密疫情防护网,筑牢疫情防护墙,坚决守好全区人民的安全健康防线!
邯郸市肥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0日